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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12-02

最新消息 | 遺囑可否指定部分繼承人不得分配?桃園律師事務所|桃園民事律師

 
1. 可以禁止某些繼承人分配嗎?
‧原則上:不行。
台灣法律保障「特留分」,也就是直系血親卑親屬(子女)、配偶、父母享有最低繼承保障。
‧若在遺囑中寫「某位子女不得繼承」,經法院認定無效的可能性高
 
2. 哪些人具有特留分保障?
‧配偶
‧子女
‧父母(若無子女)
·兄弟姐妹(如無子女、父母)
·祖父母(如無子女、父母、兄弟姊妹)
 
‧這些人的特留分不可全部剝奪,只能減少繼承比例。
 
3. 什麼情況可以剝奪繼承權?
法律列有「喪失繼承權」的例外,例如:
·故意殺害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,或雖未致死但經法院宣判有罪
·以詐欺或脅迫的方式使被繼承人立下、撤回或變更遺囑
·以詐欺或脅迫的方式妨害被繼承人立下、撤回或變更遺囑
·偽造、變造、隱匿或湮滅被繼承人之遺囑
·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的情況,經被繼承人表示該人不得繼承
 
只有符合法律要件,法院才會認定剝奪繼承權。
 
4. 那遺囑可以如何合法調整分配?
‧可以增加某些繼承人份額
‧可以減少份額,但不得低於特留分
‧可以給其他人財產(如兄弟姊妹、朋友),但需在合法繼承分配後進行
 
5. 常見合法的遺囑寫法範例
‧「我的大兒子○○○繼承本遺產的 30%」
‧「我的女兒○○○繼承房屋 A」
‧「我的朋友 A 得受贈新台幣 20 萬元」
‧但不可寫:「長子不得繼承任何遺產」(除非有以上「喪失繼承權」的情況,且要留存證據。如有爭議仍要交由法院認定)
 
6. 建議如何處理家庭糾紛或不公平感?
‧可提前說明財產分配理由
‧可安排家庭會議避免爭議
‧遺囑內容可委託律師審查以避免無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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